四、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会计服务费每月为元,按月预付,于每月10号前支付。五、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原始凭证交接时付款,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七、其他有关事项1、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未尽代理记账相关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应签定相关合同。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字日期:年月日所需资料一般,代理记账机构会要求委托人提供以下材料(*供参考):1.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证件复印件。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福州数据财务咨询五星服务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十七条省级人民**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思明区会计财务咨询反馈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着力塑造“守法、**、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省级以下人民**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财政部门。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第十三条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省级以下人民**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财政部门。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十一至二十九条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记账单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沟通,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
第十七条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三)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福建企业财务咨询电话多少
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福州数据财务咨询五星服务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财政部门确定。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福州数据财务咨询五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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